医学救援
“生命链”
作者:中医救援协会 时间:2011-04-21
生命链问世的背景
自20世纪70年代后,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类的生活工作模式发生着很大变化。人类在享受现代文明提供的恩泽,也感受着危重急症、意外事故笼罩的阴影,在影响着人们的健康及安全地生活。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平均每年约有600万人发生各类意外伤害事故,80万人因此而致伤致残,6万人终生伤残。100万人患心脑血管疾病急症,50万人死于心脑血管疾病,由于急症病程多凶险发展快,因来不及送到医院抢救而死于现场、途中。约有2/3的伤病人死于医院外。
其他发达国家及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统计资料的显示情况也大致如此。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社会、民众要求市政当局,必须建立良好的急救组织,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救护措施,以处理每天频繁发生的危重急症、交通事故,以及一些意外伤害突发事件。
在实际抢救危重病人的全过程中,专家们愈来愈认识到,现场及时抢救之重要,并得出了一致的结论。即现场及时正确的抢救,对于无论是城市常态下危重急症还是各类灾害事件时群体伤害者的生命健康,都是最关键最重要的。在成功与失败、经验与教训的大量抢救实践中,得出并发现了一个规律,即:
在城市完善的急救网络系统下,隐隐中存在着一条排列有序的链条。这条链,起自受伤害病人的现场,终点于病人送达的医院。这条链,是由一系列的抢救步骤组成。它错落有致,紧密相连,前后衔接,环环相扣。专家们将这条链,称之为“生命链”(chain of survival)。
所以,生命链是对在医院外的各种环境中的突发的危重伤病人,所采取的一个系列有序的救护措施,是挽救生命的一条链。生命链的末端连接着医院。
从医院外急救到医院内救治,也就是说院外急救(即现在通常在文件、文章、谈话中所称的狭义的“院前急救”,这是不确切的。)这一系列的步骤,其中任何一步被延误、梗阻或抢救不当、失误,抢救就不能成功,生命可能因此丧失或病情被加重。
这个链的存在、有效启动、运行,可以最大限度地救护伤病人,降低死亡率和减轻伤残率,获得最佳效益。可以最有效地发挥紧急医学救援的资源及其一切潜力;可以最有效地节省参与救援的城市的各个机构、部门的成本。
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急救体系,民众团体,社会贤达尤其是从事急救医学的专家们,开始应用上述内容开展民众的专项急救,并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不断实践、总结、提升基础上,以美国心脏协会(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AHA)为主,在权威的《美国医学杂志》(JAMA)1992年10月号上发表了“生命链”这一重要的划时代的急救论著,受到了学术界和社会的重视和采纳。
实施生命链畅通的要求
即使不是专业急救人员、医生,对于上述生命链的一些基本概念内涵是不难理解的,对此,也是无须过多地论证和争辩的。但是,要保证生命链的畅通却绝非易事。因为启动、运行生命链,必须要有若干要素的保障,才能得以畅通,发挥作用。
城镇必须要具有院外专业急救机构及健全完善的急救网络。美国及欧洲一些国家已形成“急救医疗网络服务体系”(EMS,EMSS)。我国现在通常是在卫生局领导下,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的急救中心、急救站的运行所形成的急救网络,作为专业的院外救护机构。但目前体制还存在一些重大的急待解决的问题。急救理念,急救体制、机构、法制的建设及急救网络的运行,而且警察、消防系统还未加入到这一急救体制、网络系统。随着都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密集,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尤其要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服务,急救(或称为医学救援更为确切)体制、网络系统必须要建立健全、发展完善,必须要与国际EMS接轨。我国香港行政区已形成EMS,由消防署救护总区来承担。
具有受理应答呼救的专业通讯指挥机构,美国由“911”统一接受呼救并发出急救电话处理,城市、社区其他的急救电话也担负这一功能。
北京目前由“120”、“999”医疗急救电话担负这一功能。城市、社区也有其他急救电话。有些地方,“110”也承担此项任务。我国广西南宁已采用“统一接警、分类处理”模式,即警察(110)、消防(119)、医疗急救(120),设在同一指挥中心处理接受城市紧急救援呼救,根据呼救具体要求,派出相应或综合的救援力量。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999”呼救系统包括消防、医疗急救的统一和需求,是与当今发达国家城市的EMS相一致的,并且在多年的实践上,运行良好,市民及当局对其服务予以很高评价。它基本上与英国及英联邦制国家的急救体系相一致,已有成熟的体制、机制及管理、运行模式,其成功的运作经验,应该为内地尤其北京很好地学习参照并加以实践。
在生命链畅通的要求中,除了对上述专业急救机构、网络等要求外,我们必须认识到公众在此的重要作用与地位。即公众必须具备相应的急救意识与技能。
城市、社区公民具有的为公众服务的基本素质中,应有较强的急救意识和基本的急救知识、技能。而急救知识、技能,必须得到规范的培训教育,经过考试,获得证书,且具备认可的抢救资格。这些“第一目击者”应在社区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组成生命的四个早期
生命链是由四个环组成的。因为越早启动四个环越好,四个环的实质内容即是“四个早期”。依次为:早期通路(Early access)、早期心肺复苏 (Early CPR)、早期心脏除颤(Early Defibrillation)、早期高级生命支持(Early ALS)。
(1)生命链第一环――早期通路
生命链第一环,是指路人、巡警、同事、家属……即通常说的第一目击者,在现场发现危重病人,应立即向专业急救机构,或就近担负院外急救任务的部门报告。
所谓发现情况,就是指发现了急重垂危病人,需要立即向专业急救机构报告,要求其迅速派出救护人员、救护车来到现场。
通常所指的危重急症,如家中有病人突然陷于昏迷,或病人自诉剧烈心前区疼痛者,出血、摔倒等,这种“报告”属于常态下,也就是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时。但是,也会遇到非常态下的情况,如意外事故、突发事件现场,或是在奥运会活动期间发生的个体、群体的危重急症、伤害。如警察在巡逻中、宾馆服务人员在客房中的一些发现,应及时报告。
迅速准确的报告呼救,受理呼救部门及时反应,现场发生的危重情况与救援部门之间很快得到沟通,使第一环节“早期通路”启动,整个生命链开始运行。
(2)生命链第二环—早期心肺复苏
即使该城市社区的急救网络十分健全,受理急救电话迅速,救护车服务系统反应灵敏,但是获得报告至救护车到达现场,总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也就是说,在发病现场等待急救人员的到达,总存在一段空白时间。一般认为,在完善健全的急救网络社区内,至少也需要4~7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作者将此时间设定为“L”时间(L:fe Time,L.)。已得到国内外同行认可。
“L”时间,是生命悠关的时间。无论对于心脏猝死或其他原因造成循环骤停者,还是严重创伤如大出血、休克等伤病人来说,4~7分钟内(<10分钟)的及时心脏除颤、心肺复苏(CPR)和其他紧急医疗措施,是抢救生命取得成功的最佳时间。严重的创伤,如大出血,在几分钟内及时有效止血,可以救命。
要使“L”时间,即生死存亡最关键的瞬间不致丧失,大力培训“第一目击者”的急救基本知识、技能至关重要。
现场基础救护主要是由第一目击者实施。通常需要具备的知识是:通过迅速判明伤病人的基本情况,需要立即抢救者,立即报告呼救;立即实施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救命、减轻预防伤残的措施。
这既是紧急救护,挽救生命,也为专业急救人员到来的救治奠定良好的基础,从科学、现实的情况而言,是“抢救提前”,是真正的“现场抢救”。
现场救护,尤其是对生活、工作环境中,与“急救”关系最密切的行业、社团。如公安、消防、建筑、电力、体育、旅游、服务等行业,以及从事红十字会、教学等工作的人员更为重要。他们掌握急救知识、技能,有较多机会得以应用,同时还可向公众传播普及急救知识。
(3)生命链第三环—早期心脏除颤
根据大量的实践和研究表明,对心脏骤停以及其他猝死者的抢救中,若能在现场及早使用心脏除颤器,将会大大提高心脏骤停、猝死的抢救成功率。
早1分钟实施心脏除颤,其挽救生命的成功率可提高7%~10%,如在十几分钟后实施心脏除颤,则抢救几乎不能成功。所以,专家们建议在巡逻车、消防车,公共建筑物、民航班机、超级市场、体育场所、娱乐大厅以及其他一些易发生意外伤害的地域部门,配置民众经过培训即能使用的“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AED)。因为经过培训的“第一目击者”,能够立即在现场使用AED,这就为在现场早期使用心脏除颤提供了保障。对于中国的警察、消防队员,无论从防护自己和同事的安全到救护民众,也应配置这些包括AED在内的基本急救装备。
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AED)应在奥运会比赛场馆、会议大厅以及旅游车、宾馆饭店等配置,以便一旦需要可立即使用。
笔者强烈呼吁AED应像灭火器似地悄然而立于公共场所各处。
(4)生命链第四环——早期高级生命支持
该环是由专业急救机构人员进行。即专门从事医院外抢救人员操作,称为院外急救——EMS机构,也称“救护车服务系统”(Ambu—Lance Service)负责。
城市社区组织严密、运转灵敏的急救网络,是使伤病人能在最快的时间获得急救的可靠保证。急救网络,是城市生命救护的安全网络。
医院外环境的抢救,与在医院内的急救有着明显的不同。因此,医疗急救人员还应有特殊环境条件的训练。西方发达国家的院外急救,已形成专业和专业队伍。通常由急救医助(Paremedic)和急救技士(EMT)二级组成。前者知识、技能的等级比后者为高。他们能在医院外各种环境包括野外、山林等偏僻处,以及“天灾人祸”等危险现场,进行专业救护工作。
现场急救后,他们还担负着将伤病人送进救护车,在医疗监护下送到医院的重任。所以,该环是现场与医院之间连接的通道。
因为属于专业急救,因此急救人员不仅具备较高的专业急救技能,同时还会使用常用的急救装备和药物等,这样能使病人在现场获得较好较全面的救治。
救护车又称为“流动的急诊室”(MED)。著者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美国休斯顿参加EMS工作,并且就此题与美国休斯顿大学教授们研讨、共识,危重病人在现场接受专业急救医疗人员救治、进入救护车之时,病人已经“入院”了。也就是说,病人通常到达医院急诊室时所得到的救治措施,在现场的救护车上已同样获得了相应的救治。这种国人通常所说的“关口前移”在这里即是“救治前移”。
在开到现场的救护车内,对伤病人可以进行一系列的专业抢救包括心脏除颤、用药、输液等处理,所以该环的早期专业救护启动又称早期高级生命支持(ALS)。
由于上述四环的环环相扣,运行良好,从而使垂危伤病人的生命从现场开始即能不失时机地获得有效急救,在送往医院途中也不失去抢救和严密的医疗监护,到达医院后即可获得进一步全面的救治,生命健康得到了可能范围内、最佳条件下的保障。